央廣網北京3月27日消息(記者馬闖 車麗)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晚高峰》報道,廣州一家倡導“反歧視及平等機會”的民間公益組織昨天(26日)發佈了一篇研究報告,指出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中,對近2億的健康弱勢人群的平等就業權利產生影響,應該儘早修改。
近年來,各地有多例考生因體檢結果不符合《體檢標準》,被行政機關拒之門外的案例。
2010年,三名畢業生因在佛山市公務員考試體檢中被查出“攜帶地中海貧血基因”而遭拒錄,三人將佛山市人保局告上法庭。2011年到2012年,視障大學生宣海屢次報考安徽省公務員考試都未能順利參加考試,他將安徽省人社廳告上法庭。2012年,多名武漢大學生在湖北省勞動廳門口表演“公務員考試男女不平等,不做婦檢”的行為藝術,抗議婦科檢查。
廣州眾一行民間公益組織發佈的報告指出,現行體檢標準對近2億的健康弱勢人群,包括艾滋病感染者、糖尿病患者、視聽力障礙者的平等就業權利產生影響。此外,《體檢標準》還涉嫌對婦女的過度檢查。起草該報告的黃詩欣表示,“待招錄的公務員崗位要求,並不必然與這些疾病相關,換言之,即使患有上述疾病也並不會影響其正常履職。”
黃詩欣認為,不僅是公務員崗位,諸如事業單位甚至企業很多時候也會參照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就業歧視也在無形中被進一步擴大。
黃詩欣:比如說對於婦女的過度檢查。裡面包括一些什麼外陰的檢查、陰道窺器的檢查,我們認為這些完全跟女性去做公務員是沒有關係的,也與崗位本身的要求沒有關係,構成了就業歧視。
報告指出,《體檢標準》的要求和規定,涉嫌違反了我國多部法律和已經簽署的國際公約。包括《憲法》 第 42 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勞動法》 第 3 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就業促進法》 第 26 條: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職業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等等。不過,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認為,該組織發佈的報告以此作為體檢標準的違法依據並不准確。
洪道德:我認為他不是很合理,按照他那個說法那公務員有體檢就是歧視,因為剛纔講的這些法都是針對全體人來講的,它並不是針對某個方面講的,所以說他把這個專門針對公務員錄用設定的這個標準放到整個社會裡面去評判,我覺得它過於片面了。
洪道德表示,雖然一些公務員崗位可以讓患有與工作不相關疾病的人來做,但公務員體檢嚴格一些也可以保障公務員的工作效率。
洪道德:總體講,我們對公務員要求要勤於工作,崗位要求就說明需要他們有一個健康的身體。
但黃詩欣認為,政府不願意招收患有部分疾病的就業者,是因為不願為他們的社保、醫保買單,怕加重財政支出。他希望國內能夠借助香港等地的經驗,建立反就業歧視的機制。
黃詩欣:香港其實是有完善的反就業歧視的立法,我們也看到近幾年民間呼聲要求我們國家也建立反就業歧視法,在制度上解決很多就業歧視的現象。香港的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會有一個完整的系統去解決就業歧視出現的個案。 (原標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被指就業歧視 部分項目侵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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